他連續五年打敗大盤,這樣還不算有實力嗎?
不算,而且差得很遠。這不是在質疑那個人——是因為「連五年打敗大盤」這個事件,在完全沒有實力的世界裡也會頻繁出現。要把技巧和運氣分開,需要的證據長度通常超過一整個投資生涯。
一千個公平銅板的對照組
假設有 1,000 個人,每個人每年打敗大盤的機率都是恰好一半、而且年與年之間獨立——也就是完全沒有任何實力。至少有一個人連續 年全勝的機率是:
連五年:100.0%。在一千個人裡,出現一個連五年全勝的人幾乎是必然的。 連十年也還有 62.4%。
台灣的主動基金、投顧、財經自媒體加起來遠超過一千個。所以「有人連五年打敗大盤」這件事不需要任何人有實力就會發生。它的資訊量接近零。
這叫多重檢定問題:當同時觀察很多個候選者時,「最好的那一個看起來很厲害」是必然的,不是證據。而且真實情況比這更糟——沒有人在事前列出那一千個名字,是事後從結果裡挑出贏家再回頭講故事的。
年數取決於阿法與追蹤誤差
換個問法:假設某人真的有實力,需要多長的紀錄才能在統計上證明?
對超額報酬做 t 檢定。設年阿法為 、追蹤誤差為 , 年紀錄的 t 值是:
要求 (95% 信賴水準),解出所需年數:
這是二次的。 追蹤誤差加倍,需要的年數變四倍;阿法減半,需要的年數也變四倍。
一個很好的經理人——年阿法 2%、追蹤誤差 6%——需要約 35 年。阿法 1% 的話要 138 年。
反過來看那個連五年的紀錄:即使他真的有 2% 的阿法,五年紀錄的 t 值只有 0.75——連統計上的邊都沒沾到。
多重檢定之外的三個問題
一、「顯著」跟「看得見」還差一截。 上面算的是型一錯誤(把運氣當成實力)。另一半是型二錯誤:實力是真的,但資料看不出來。要有八成機會真的看見它,需要的年數大約還要再多一倍。
二、提高資料頻率沒有用。 「用月資料不就有 12 倍的樣本?」——樣本數變多,但每期的資訊比率也按 縮小, 完全不變。提高頻率只會增加關於高頻噪音的資訊,不會增加關於年度技能的資訊。
三、負偏態的策略需要更長。 「連續七年正報酬」的收益增強類策略,正是負偏態最嚴重的一類;把偏態與峰態算進去之後,所需的紀錄長度會再拉長。紀錄越平順、越漂亮,需要的證據反而越多——因為那種平順本身就是尾部風險被藏起來的樣子。
績效數字之外的四個問題
四個可以問的問題,全部與績效數字無關:
- 這個超額報酬屬於哪一類? 承擔系統風險、行為錯誤、制度摩擦、提供流動性——風險溢酬從哪裡來列了這四類。四類都不是的話,多半是資料探勘。
- 迴歸之後還剩什麼? 把報酬丟進因子模型,看阿法還在不在、顯不顯著。多數「超額報酬」會被已知因子吃光。
- 樣本是怎麼選出來的? 是事前指定的,還是事後從一堆人裡挑出來的?後者的門檻要高得多。
- 容量呢? 一個策略如果規模一大就失效,那它過去的績效與未來能拿到的東西不是同一回事。
無法分辨,不等於沒有人有實力
這篇不是在說「沒有人有實力」。它說的是一件比較窄、但比較硬的事:在能取得的資料長度內,通常無法分辨。 這兩句話很不一樣。
面對無法分辨的情況,先選一個不依賴分辨能力的方案比較穩妥。低成本指數化的論證就在這裡。它不需要主張市場完全有效,只需要承認「我沒辦法事前找出那些人」;拿「這次不一樣」下注,需要更長的證據。
五年仍然太短
- 對照組假設每年勝負為獨立公平銅板。真實的相對報酬有自我相關與共同因子,實際的巧合機率可能更高(風格輪動會讓同一類人同時贏)。
- t 檢定假設超額報酬獨立同分配且近似常態。厚尾與負偏態都會讓所需年數更長。
- 阿法與追蹤誤差的數值為模型假設,用於呈現量級,不對應任何特定基金。
- 本文不評價任何具體的個人、基金或機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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