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股息 ETF 適合退休族嗎?

高股息這題很容易各講一半

只講「配息就是左手換右手」,會漏掉台灣股利合併計稅的 8.5% 抵減;只講「低所得可以退稅」,又會漏掉價差目前根本不課所得稅、單筆兩萬元還有補充保費,最後很容易變成立場先選好,再挑對自己有利的那幾個數字

Miller 與 Modigliani 在 1961 年證明,沒有稅的時候,公司配不配息不改變股東財富,台灣有稅,所以這篇得把會計、因子和稅制三件事一起算

台灣領股利要課綜所稅(合併可抵減 8.5%)和補充保費,賣股票的價差目前不課所得稅左邊領股利:合併計稅可抵減 8.5%,或分開計稅 28%;單筆達 2 萬還要扣補充保費 422 元。右邊賣股票:價差目前不課所得稅,只在賣出時課證交稅。同樣拿到錢,稅可以差一截領股利合併計稅可抵減 8.5%,或分開 28%單筆達 2 萬,整筆再扣 2.11%錢自己進帳戶,但形式會改稅賣股票價差目前不課所得稅賣出時課證交稅 0.3%可以選什麼時候實現制度參數為 115 年度(2026) · 證所稅目前停徵 · 所得稅法 §15
報酬的形式會改到稅後拿到多少。價差目前不課所得稅;股利走綜所稅兩制,單筆達 2 萬還可能課補充保費。

股息無關論在說什麼

公司發出每股 5 元股息,資產就少了每股 5 元,股價在除息日跟著掉 5 元,這只是會計結果,跟市場喜不喜歡配息無關

持有 100 股、每股 100 元,總值 10,000 元

配息 5 元:現金 500 + 100 股 × 95 元 = 10,000 元
不配息,賣 5 股:現金 500 + 95 股 × 100 元 = 10,000 元

兩者完全等價。後者叫自製股利(homemade dividend)。Miller 與 Modigliani (1961) 把這件事寫成定理:在沒有稅、沒有交易成本、投資政策給定的世界裡,股利政策不影響公司價值。中文叫股利無關論,也常寫成股息無關論。

這條恆等式在「配息再投入」的情形下同樣成立——再投入之後的市值,等於公司根本不配息時的市值。推導在高股息再投入的複利

所以「靠股息生活、不動本金」在數學上是幻覺。股息就是本金的一部分被強制退還,只是心理帳戶把它記在「收入」欄,和「本金」分開。 高股息仍可能有行為上的便利,這段算式只是否定「配息不會動到本金」。

台灣高股息 ETF 還有一個會讓人誤判的項目:收益平準金。那一筆來自新申購人的本金,不是所得,不必計入綜所稅。配息數字看起來比較穩,有一部分只是把本金換個名字發出來。完整討論在投資的稅與全書高股息

高股息常帶著哪些因子

因為高股息組合其實是價值因子與獲利能力因子的粗糙代理(Fama & French 2015 的 HML 與 RMW)。把它丟進五因子迴歸,通常得到正的 HML 負荷、正的 RMW 負荷、較低的市場 beta,而阿法值不顯著——超額報酬幾乎完全可以被已知因子解釋掉,它不是一個獨立的報酬來源。

如果想要的是價值與品質曝險,直接買價值型或品質型基金會更精準、更便宜。 用「股息率」當篩選條件會順便引入不必要的雜訊——即將減資的公司、股價剛崩跌所以殖利率被動變高的公司,都會被篩進來。

台灣的稅,不能寫成「股利一定比較差」

Miller–Modigliani 把稅當成破壞無關性的條件。台灣的破壞方式很具體,而且跟美國文獻不一樣。

境內股利走所得稅法 §15,每年可以選一次:

  • 合併計稅: 股利併入綜合所得,再按股利的 8.5% 抵減應納稅額,每戶上限 8 萬。8.5% 是稅額扣抵,不是所得減項。抵減大於應納時,餘額可以退稅。股利約 94.1 萬 以下,抵減還沒封頂。
  • 分開計稅: 股利不併入,單獨課 28%。沒有 8.5% 抵減。
境內股利可選合併計稅減除 8.5% 抵減稅額,或按 28% 分開計稅合併計稅:股利併入綜合所得,按 8.5% 抵減應納稅額,每戶上限 8 萬,約 94 萬 以下未封頂;抵減大於應納可以退稅。分開計稅:股利按 28% 單一稅率,沒有抵減。股利兩制,差在有沒有抵減合併計稅抵減 8.5%每戶上限 8 萬,多的可以退稅分開計稅一律 28%不併入綜所稅,也沒有抵減抵減在股利約 94 萬 用完 · 所得稅法 §15 · 制度參數為 115 年度(2026)
財政部節稅手冊:合併計稅的抵減大於應納稅額時,餘額可以退稅。分開計稅沒有這筆。
資料:所得稅法 §15 第 4、5 項;財政部稅務入口網〈國稅節稅手冊・所得篇〉

未封頂、也不跨級距時,合併計稅讓股利的綜所稅增量變成「邊際稅率減 8.5%」,不是整筆用邊際稅率。年薪 200 萬、股利 10 萬 的單身戶,還在 20% 級距:沒有抵減會多繳 2 萬,合併計稅實際多繳 11,500 元——先算 2 萬,再扣掉抵減 8,500 元。

年薪 200 萬、股利 10 萬,合併計稅的綜所稅增量約 11,500 元,不是 20,000 元單身、標準扣除。股利 10 萬併入後仍在 20% 級距。抵減 8,500 元,綜所稅因此多繳 11,500 元,相當於 20% 減 8.5%,不是整筆用 20%。20% 級距領 10 萬股利,稅不是 2 萬若沒有抵減20,000 元10 萬 × 20%合併計稅實際增量11,500 元先算 2 萬,再抵減 8,500 元年薪 200 萬、股利 10 萬、單身標準扣除 · 制度參數為 115 年度(2026)
同一筆 10 萬股利。少算 8.5% 抵減,會把稅負說成 2 萬。
資料:115 年度(2026)免稅額、標準扣除額、薪資特別扣除額與級距;單身、僅薪資與股利

5% 級距更明顯。年薪 60 萬、股利 30 萬 時,8.5% 抵減大於應納稅額,合併計稅的結算是退稅約 3,700 元。股利讓整戶稅變少,不是變多。

先別把這段理解成高股息比較便宜,價差目前所得稅是零,只有 5% 級距、而且單筆不到 2 萬(沒有補充保費)時,股利在稅費上才可能比價差有利,多數用高股息當退休現金流的組合都不在這個區間

單筆股利達 2 萬元起課補充保費,費率 2.11%。 這是真的懸崖:19,999 元不用繳,20,000 元要繳 422 元。20,000 到 20,431 元這一段,多領一塊錢,到手反而變少。

單筆 19,999 元不用繳補充保費,20,000 元整筆都要扣19,999 元 補充保費 0,實拿 19,999 元。20,000 元 扣 422 元,實拿 19,578 元。要追平 19,999 元,必須領到約 20,431 元。多領 1 元,實拿可能變少19,999 元補充保費 0實拿全額20,000 元扣 422 元實拿 19,578 元費率 2.11% · 整筆都扣,不是只扣超過的部分 · 制度參數為 115 年度(2026)
跨過 2 萬門檻,2.11% 按整筆股利計算。分次發放,有機會整年都不用繳。

20% 級距、單筆一次領 10 萬,綜所稅增量約 11,500 元,再加上補充保費 2,110 元。同樣 10 萬如果是賣股票的價差,所得稅目前是零。這個差距每年重複,複利三十年不是小數目。數字要換成自己的,用投資的稅綜合所得稅

其他四個成本

  • 產業集中。 高股息篩選會系統性集中在金融、電信、傳產、公用事業,並排除多數成長型產業。這是一個未經深思的產業押注,而且跟很多台灣人的人力資本重疊。
  • 週轉率與費用。 多數台灣高股息 ETF 每年重新篩選,週轉率遠高於市值型,隱含交易成本更高,經理費也普遍較高。
  • 殖利率陷阱。 殖利率 = 股息 ÷ 股價。分母下跌也會讓殖利率上升,所以純殖利率排序會系統性買進正在出問題的公司。完整討論在殖利率不等於報酬率
  • 月配息增加的是成本。 每一次配息都是一次強制實現,而且配息前後的買賣壓力會產生額外的追蹤誤差,頻率越高,摩擦越多,「月月領錢」很好行銷,金融上沒有因此多出一份報酬

高股息組合裡常見的金融股還多一層問題:銀行與壽險本身就有很高的資產負債表槓桿,平常盈餘和配息可以很穩,信用、利率或匯率衝擊來時,損失卻會集中出現,這一段另外拆在別再把金融股當定存,它的風險可能比想像的大

現金流自動進帳值多少

有四個情況,而且第一個是最強的:

一、行為上的黏著度。 如果「每季有現金入帳」是自己能長期持有股票而不亂賣的唯一原因,那它的價值遠超過那點稅務損失。這是最強、也最誠實的理由。 一個理論上最適但撐不住的配置,實際結果會遠差於一個有摩擦但能執行的配置。

二、提領階段的操作簡化。 不需要決定賣什麼、賣多少,降低決策疲勞與犯錯機會。對高齡退休者尤其實際。

三、市場上沒有好的價值型工具時的替代品。 如果找不到費用合理的價值型或品質型 ETF,高股息是一個可接受的粗糙代理。

四、稅率真的落在 5% 級距、而且單筆配息不到 2 萬。 這時 8.5% 抵減可以大於多出來的應納,股利的綜所稅增量是負的,補充保費也還沒觸發。這是台灣稅制的窄門,不是高股息的一般理由。

三種支持高股息的理由

「股息是實實在在的現金,股價是虛的。」 這個直覺很強,但它混淆了「已實現」與「真實」。未實現的資本利得同樣是真實的財富,只是可以選擇何時把它變成現金——而這個選擇權有實質價值。放棄選擇權去換被動入帳,是付費買方便。

「配得出股息代表公司賺真錢。」 這個論點有道理,但它是品質因子的論點,不是高股息的論點。用獲利能力、負債比、現金流品質直接篩選會更有效。

「台灣的高股息 ETF 這幾年報酬明明贏市值型。」 三到五年的比較無法區分風格輪動與真實優勢——起始年只差一年,因子的結論就可能翻盤。而且比較必須用還原息值的總報酬並扣除稅負,否則不是公平比較。

退休提款先算稅後總報酬

如果配息的行為價值對自己是真的,一個折衷是:用市值型當核心,用高股息當提領的操作介面,而不是把整個組合都換成高股息。 這樣既保留分散化與稅務效率,也保留了那個「每季有錢進來」的心理錨點。

同樣的功能,制度所得做得更好而且完全免費——勞保年金與勞退月退本來就是一筆與市場無關的現金流。很多人想從高股息 ETF 得到的東西,其實已經在勞保裡了。

稅制與樣本的範圍

  • 稅務數字為 115 年度(2026)。股利兩制與 8.5% 抵減見所得稅法 §15;抵減餘額可退稅見財政部〈國稅節稅手冊・所得篇〉。補充保費費率 2.11%、單次給付起扣點 20,000 元。實際申報以稽徵機關認定為準。
  • ETF 收益分配裡,收益平準金與資本公積不計入所得;只有股利、利息等所得類別才走上面的兩制。
  • 因子迴歸的描述引用的是本站在因子模型一章的方法,未針對特定台灣 ETF 執行迴歸——那需要個別基金的完整報酬序列。
  • 本文不評價、也不推薦任何具體商品。
  • 未計入證券交易稅、匯費與各基金的實際費用率差異。

圖表由本站依公開資料或文中公式重算;資料來源與共用假設見方法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