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書目次

第六部 直覺但未必最優

23 高股息


23.1 股利無關論(Miller–Modigliani 1961)

台灣註記 股利無關論在無稅世界成立;稅一進來,無關性就被打破。台灣的形狀很特別:證券交易所得目前停徵,境內股利要課綜所稅,單筆達 2 萬還可能課補充保費。多數級距下這是明確的劣勢,但合併計稅有 8.5% 可抵減稅額(每戶上限 8 萬、餘額可退稅),5% 級距的綜所稅增量可以是負的。完整的兩制推導見 §37.1,補充保費的斷點見 §37.2

Miller 與 Modigliani (1961) 的結果——中文常稱股利無關論股息無關論:在沒有稅、沒有交易成本、投資政策給定的世界裡,股利政策不影響公司價值。理由是純粹的會計恆等式,不是偏好:公司發出 1 元股息,資產就少 1 元,除息日股價就掉 1 元。股東若需要現金,可以自己賣股票(homemade dividend),效果與公司配息相同。

持有 100 股、每股 100 元,總值 10,000 元。

情況 A:公司配息每股 5 元 ⟹ 有 500 元現金 + 100 股 × 95 元 = 10,000 元。

情況 B:公司不配息,賣掉 5 股 ⟹ 有 500 元現金 + 95 股 × 100 元 = 10,000 元。

兩者完全等價。這叫「自製股利」(homemade dividend)。

所以「靠股息生活、不動本金」在數學上是幻覺。股息就是本金的一部分被強制退還給股東,只是它被記在心理帳戶的「收入」欄。

23.2 那為什麼高股息組合的長期報酬看起來不錯?

因為它其實是價值因子與獲利能力因子的粗糙代理。把高股息組合丟進五因子迴歸,通常會得到:正的 HML 負荷、正的 RMW(獲利能力)負荷、負的市場 beta,而阿法值不顯著。也就是說,高股息的超額報酬幾乎完全可以被已知因子解釋掉;它並不是一個獨立的報酬來源。

這帶出關鍵判斷:若想要價值與品質曝險,直接買價值型或品質型基金會更精準、更便宜;用「股息率」當篩選條件會順便引入不必要的雜訊(例如即將減資的公司、股價剛崩跌所以殖利率被動變高的公司)。

23.3 真正的成本清單

  • 稅務效率。股利是被動實現的所得,無法選擇時點;賣股可以。台灣境內股利走所得稅法 §15 的兩制:合併計稅可抵減 8.5%(上限 8 萬,餘額可退稅),或分開計稅 28%。多數級距下股利仍比價差貴;5% 級距合併計稅是例外,見 §37.1。單筆達 2 萬另課補充保費。證券交易所得目前停徵。
  • 產業集中。高股息篩選會系統性集中在金融、電信、傳產、公用事業,並排除多數成長型產業。這是一個未經深思的產業押注。
  • 週轉率與費用。台灣多數高股息 ETF 每年重新篩選,週轉率遠高於市值型,隱含交易成本高;經理費也普遍高於市值型。
  • 殖利率陷阱。殖利率 = 股息 / 股價。分母下跌也會讓殖利率上升,所以純殖利率排序會系統性買進正在出問題的公司。

23.4 它在什麼條件下合理

23.5 台灣高股息 ETF 的三個結構性問題

前四節的論證都是普世的。這一節處理台灣市場特有、而且很少被拿出來講的三件事。

把這三點與 §23.2 的因子迴歸合起來,結論是:高股息 ETF 的長期超額報酬,大部分可以被價值與獲利能力因子解釋;而它獨有的那一部分,主要來自規模與規則漂移造成的短期價格效應,而這一項是可逆的。這不代表不能買,而是說:如果要買,要知道買的到底是什麼(§23.4 的四個正當理由仍然成立)。

23.6 「配息再投入的複利」是不是另一回事

前面五節談的都是「把配息拿去花」的情形。實務上更常聽到的主張是另一種:配息再投入,複利滾久了就很可觀。這個主張值得單獨處理,因為它聽起來完全繞過了 §23.1 的無關性。

它繞不過去,而且證明只要一行。設除息前每股 PP、持有 NN 股,每股配息 DD。領到現金 NDND,除息後股價為 PDP - D。把現金全數買回同一檔:

新增股數=NDPD    總市值=(N+NDPD)(PD)=NP\text{新增股數} = \frac{ND}{P-D} \;\Rightarrow\; \text{總市值} = \left(N + \frac{ND}{P-D}\right)(P-D) = NP

回到 NPNP,也就是「公司根本不配息」時的市值。股數變多、每股變便宜,乘積不變。

所以「配息再投入可以加速複利」的正確版本是:它讓複利維持原速。不配息的公司,複利本來就是全速前進的——這正是 §23.1 的無關性換一個角度講。財富的累積式子裡只有一個報酬率:

WT=W0(1+r總報酬)TW_T = W_0\left(1 + r_{\text{總報酬}}\right)^T

指數裡沒有「股利率」與「價差」這兩個分項。它們怎麼拆,對這條式子沒有影響。

那個經典的長期對照圖——「股利再投入」與「只看股價」差了數百倍——證明的是不要把現金流花掉,不是「要挑配息高的」。兩條線的差距等於股利那一塊的複利貢獻,而那一塊在不配息的公司裡以未實現的資本利得存在,同樣在複利。

把稅加回來之後,兩者才真正分開,而方向是固定的:

WT=W0(1+r總報酬yτc)TW_T = W_0\left(1 + r_{\text{總報酬}} - y\,\tau - c\right)^T

yy 為股利殖利率、τ\tau 為股利的有效稅率(§37.1)、cc 為內扣費用。

高股息策略同時把 yycc 拉高(§23.3、§23.5),而 §23.2 說明它並沒有把 r總報酬r_{\text{總報酬}} 拉高。兩個確定的減項,換一個不顯著的加項。